|
英文畢業門檻作業要點
大同技術學院英文畢業門檻作業要點
109年5月20日108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101年07月11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為提升本校學生英語文能力,加強升學及就業之競爭力,並因應國際化趨 勢之需求,通識教育中心特訂定「大同技術學院英文畢業門檻作業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英文畢業門檻規定: 本校日間部四技學制學生於畢業前應取得下列任一項英文成績證明: (一) 取得成績相當或高於下表所列各種校外英文測驗通過標準之成績證明:
(二)取得通識教育中心辦理之校內英文能力檢定測驗並取得及格成績證明, 及格標準為閱讀及聽力兩項測驗成績總合達160(含)分以上,且其中任一 項成績不低於72分。 (三)取得程度相當或高於第(一)項所列英文測驗通過標準之各系自訂專業英 文畢業門檻成績證明。 (四)學生如於四年級時仍未取得符合第(一)至(三)項所述成績證明者,得參加 36(含)小時以上英語文能力加強班且取得及格成績證明。
三、通過英文畢業門檻認定作業方式: (一)學生持符合本要點第二點所述之任一項成績證明,送交通識教育中心主 任審核。 (二)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彙集通過審核之名單,送請教務處註課組審核學生畢 業資格,審核未通過之名單則轉知各系通知學生。
四、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